休假規定
本島很單純,週休二日,排到留守就找時間補。外島就比較麻煩了,外島的假分為「島休」和「返台假」兩種,意思就是把週休二日的一天累積起來,讓你一次返台爽個夠。
規定是這樣的:首航是三個月放十五天,二航之後都是兩個半月放十五天,一次返台叫「一把假」,正常來說是五把,至於多出來的天數或是因為交通工具延航而少放的會累計到最後一把,可以選擇和末航一起放,叫「併假」,也可以另外休一把,叫「畸零」,這樣夠清楚了吧!
不過因為不同的防區有不同的規定,尤其又以人事行政處(簡稱人行處)的權力超大,往往會變成獨斷獨行的狀況,其狀況之荒唐不是身處其中不會瞭解,想想,一個少將還不一定管得住一個上校,倫理何存?
所以在此以簡單的比喻來說明返台假的規矩(只限我當兵時適用於馬祖,天知道明天會不會改...)
返台假
正常來說,不論是到金門或馬祖,一定都會在當地待一年以上(一年八個月扣掉軍訓、新訓、受訓),目前規定是一年有四季,一季一把假,也就是三個月一把假,所以假設你九十三年一月一日到馬,到九十四年一月一日你有四把返台假,一把十五天,就是六十天,那剩下的如果有滿三個月(比如九十四年一月一日到四月一日),就又有一把,其他不滿三個月的就以六天在馬抵一天返台假(比如五月一日退,從四月一日到五月一日有三十天,就是三十除以六,所以有五天畸零),目前是如此,以後?看著辦吧!
而最近又有「路程假」的規定,比如一月五日要返台,可以搭一月四日末兩班飛機回台灣,不管怎樣,假會越來越多是趨勢,就像以前抽到金馬獎都是關到退伍才能走,現在真的好很多。請多算算自己的假,不要被上級吃掉了!
眷探
至於很多人關心的「眷探」,金門、澎湖我不清楚,不過目前馬祖是只要你家人要來,只要單位主官同意就可以,不限次數,有錢有閒盡量來吧!一次三天,直系親屬及姻親(就是老婆啦)才能「外宿」,女朋友可不行,晚上就要乖乖回來了......所以不能「夜射」啦!
註解 :
島休:在島休假,一般假單是開洞八到兩么,也就是早上八點到晚上九點,不過等到離營宣教、服儀檢查完,八點半出大門是幸運的,而收假可不能真的等到九點才回來,八點半就要集合準備晚點及優良違紀調查,所以通常八點多大家都會陸續回來,尤其是菜的,可別比學長晚收假阿!
眷探:眷屬探親
外宿:晚上不用回部隊睡
夜射:夜間射擊,為實兵單位重要的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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